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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评优评先补充细则(试行)

第一章  总则

第一条  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建立有效的竞争、激励机制,促进学生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,成为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和《玩家时代2平台学生手册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 凡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且符合评选、评定条件者,均为参评对象。

第三条  学院对各项荣誉称号的评审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。

第四条 以下荣誉均为校级荣誉。

第二章  荣誉称号的设置

第五条  个人荣誉称号包括: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党员、文明大学生、学习标兵、学习进步标兵。

集体荣誉称号包括:先进班集体、文明宿舍、文明班级。

第三章  评选办法

第六条   无论享受何种荣誉称号,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;

(二)拥护党的领导,努力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;

(三)专业思想牢固,有钻研和创新精神,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;

(四)关心集体,尊敬老师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、班级的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,并且表现出色;

(五)在科技创新、学风建设和文体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;

(六)以上所有荣誉评选名额参照学校相关规定。

第七条  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:

(一)因违反国家法律被公安机关拘审者;

(二)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党、团或学校、学院行政处分者;

(三)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先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者;

(四)学期主干课程及专业必选课成绩存在不及格情况者;

(五)违反学校相关收费制度,无故拖欠费用者;

(六)有其它错误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,经学校讨论不予评奖者。

第八条   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毕业生、文明大学生、学习标兵、学习进步标兵的参评资格及条件:     

(一)优秀学生干部
  1、参见《玩家时代2平台学生手册》关于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相关评选条件进行评选;

2、至少获得一次院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。

(二)优秀团员

1、参见《玩家时代2平台学生手册》关于“优秀团员”相关评选条件进行评选;

2、至少获得一次院级“优秀团员”荣誉。

(三)优秀团干部

1、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;

2、热爱团的工作,熟悉团的业务,工作热情,敬业爱岗,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,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扎实的工作作风;

3、带头参加学校、学院(部)组织的各项活动,积极组织策划团的活动;

4、积极参加校级团校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考虑;

5、团干部任职时间一年以上。

(四)优秀党员

1、所在宿舍不得为“黑旗宿舍”,且至少获得一次“优秀宿舍”、“党员示范宿舍”或“文明宿舍”称号;

2、近两个学期内综合量化排名均在在班级前30%;

3、入学以来至少获得过一次“校级荣誉称号”;

4、有较好的群众威信,在所在支部党员测评量化考核中排名前30%;

(五)文明大学生

1、参《玩家时代2平台文明大学生评选办法》相关规定;

2、近两个学期内综合量化名次均在在班级前50%。

(六)学习标兵

1、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热爱所学专业;

2、学习刻苦,成绩优异,综合量化排名在班级的前15%,学分绩排名在班级的前10%;

3、学分绩相同者,参照专业成绩突出者优先。

(七)学习进步标兵

1、本学年度较上学年度综合量化在本班进步名次最大者;

2、进步名次相同者,综合量化排名在前者优先;

3、被评为“学习标兵”的学生不参与评选;

第九条   先进班集体、文明宿舍、文明班级的评选条件。

(一)先进班级

1、参见《玩家时代2平台学生手册》关于“先进班级”相关评选规定进行评选;

2、同等条件下,获得院级奖励的班级优先。

(二)文明班级

(1)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努力学习和贯彻党的方阵、政策,拥护中国共产党,有活跃的思想气氛;

(2)尊敬师长、尊重他人,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教学秩序;

(3)爱护公物,保护环境,爱护花草树木,珍惜教学,科研设备;

(4)全班成员遵守各项校规校纪,团结友爱,互帮互助,关爱集体,学风和班风良好,班级量化考核和各项活动评比名列前茅;

(5)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,晨读晨练及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在95%以上,自觉讲究清洁卫生,全版宿舍卫生全部达到合格标准;

(6)有一个团结向上,起模范带头作用的班委会和团支部。

(三)文明宿舍

1、对宿舍成员要求:

(1)树立信封,勤俭节约,保护环境,爱护公物;

(2)自强自立,团结友爱,与人为善,与周围宿舍和睦共处;

(3)所有宿舍成员各科学习成绩全部及格。

2、对宿舍卫生要求:

(1)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,卫生间、阳台整洁无异味,不乱堆乱放,地面、墙壁保持干净,门窗洁净明亮;

(2)床面平整、干净、枕头叠放规整,灯管、灯罩、暖气片擦拭干净,无灰尘,墙面及棚顶没有乱写乱画或粘贴不健康内容。

3、对宿舍卫生要求:

(1)宿舍内无存放蜡烛、酒精炉、热得快等违禁物品,无乱拉电线等现象;

(2)宿舍内无饲养或存放宠物,无存放赌具、刀具、砖石棍棒、酒瓶、香烟等行为;

(3)不得私自留宿校外人员;不得留宿异性人员;

(4)无吸烟、酗酒、赌博现象;

(5)不违反学校对宿舍安全管理的其他相关规定。

4、在以宿舍为单位参加的“和谐家园”等各项宿舍评比活动中表现优秀。

第十条  本办法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第十一条  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