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文学院关于加强学生课堂出勤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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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6年07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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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学风建设,提高课堂出勤率。经研究,制定课堂出勤管理规定。
一、常规检查与抽查相结合
1、学生会负责常规检查,每周每专业不少于2次;
2、辅导员进课堂听课抽查每周不少于2次;
3、学生科长每周抽查不少于3次;
4、学院书记不定期进行抽查;
5、由学生科长具体安排常规检查和抽查工作。
二、要求
1、每周五将抽查结果汇总至学生科长,学生科长报书记。
2、汇总结果按统一格式进行,表格设计包括:时间、地点、专
业班级,应出勤人数,实出勤人数,缺课人名单,检查人签字和备注。
3、检查结果每3周汇总1次。
三、管理措施
1、根据每3周1次的汇总结果,分类进行处理。
2、缺课2、4、6、8课时的,分别进行谈话提醒、院内通报批
评、院内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量化、通报批评扣除当月量化并不加奖励量化处理。
3、缺课情况累计,达到10课时的上报学生工作处给予相应处
分。
4、班级学生干部自查结果与抽查结果不符的,说明情况。情节
严重的,视情况扣除相应学生干部量化分。
2016.5.27